杨律师,你好!想请教你一件事,我是江西九江的,我于2013年7月23日在九江买了房子,花了448432元,是在银行贷款的,交了首付150000原定于2014年12月31日交房,可是开发商逾期交房到2015年9月28日止才交房,开发商违约金是万分之一,可是开发商回答没有钱,只是赔偿我物业费补偿,8个月免1500元,免去可视对讲机{1500元}。其他没有钱,让我在法院去告,没有办法,只有去告,可是开发商叫我们去交房,要去银行去交契税和维修基金,叫我们签个协议,这样我们交房了,对我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违约金有关系吗?
跟开发商交谈了好多回,再到市政府信访办调解,谈到赔偿的是就叫你打官司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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